结束 Van Thinh Phat 案第二阶段调查,建议起诉 34 名被告
事件: 范盛发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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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安部警察侦查局发布了《万盛发案第二阶段侦查结论》,拟对3项罪名的3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。
6月5日,公安部警侦局表示,公安部贪污、经济、走私犯罪侦查司是侦办“诈骗案”的单位。万盛发集团、西贡商业股份银行(SCB)及相关单位发生了“挪用资产、洗钱、非法跨境运输货币”事件(第二阶段)。
一审被告人张美兰。照片:NLĐO
据此,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2条第4款的规定,公安部公安部侦查机关于5月29日下达了《刑事案件侦查结论书(第二阶段)》,同时提出起诉。 34 名被告犯有 3 项罪行:欺诈挪用财产、洗钱和非法跨境运输货币。
同日,5月29日,公安部公安侦查局向渣打银行及相关受害单位、组织和个人、当事人、权益维护者发出通知,要求相关单位的合法性。组织和个人知悉刑事案件侦查完成情况。由于该案受害人数较多,公安部贪污经济走私犯罪侦查局和公安部已通知有关单位、组织和个人终止对上述案件的侦查。
该案第一阶段,4月11日,胡志明市人民法院进行一审,以“违反信贷机构贷款规定”罪判处被告人张美兰20年有期徒刑。 ;因“贪污罪”被判处死刑,因“受贿罪”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。所有三项罪行的综合刑罚是死刑。
被告人朱立公司因“违反信贷机构经营放贷规定”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。以“挪用公款罪”判处被告人张惠云17年有期徒刑。以“挪用公款罪”判处被告人Duong Tan Truoc 11年有期徒刑。被告人陈氏美勇因“挪用公款罪”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。被告人阮高智因“滥用信托罪、挪用财产罪”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。该判决迫使被告张美兰向SCB支付近674万亿越南盾。
判决认定,被告张美兰在收购SCB的10年间,指示其同伙向Van Thinh Phat生态系统中的公司集团发放了总计2500多笔贷款。截至2022年10月,被告张美兰和万盛发集团仍有1,284笔贷款,未偿债务本金和利息达677万亿越南盾。
截至目前,除被告张美兰外,还有多名被告及相关权利义务人提出上诉。